一、还款常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5年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5、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二、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还多少钱?
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一)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1日-12月20日;
(二)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三)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请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申请时间:1-10月的1-15日内、12月的1日-15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5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如学生是在当月16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5日申请,下月受理)
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5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5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存入支付宝(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系统登录查询步骤如下:
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2.选择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3. 如果选择“账号密码登录”,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和申请贷款时设定的密码登录,然后输入系统随机字母验证码登录系统。
如果选择“手机验证码登录”,输入在线系统中绑定的手机号和系统随机字母验证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收到短信验证码后输入数字,登录即可。
4.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方式一:“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
方式一点击“进入”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系统随机字母验证码,点击“下一步”,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点击“确认修改”后即可重置密码。
方式二:“通过个人信息重置个人密码”
方式二点击“进入”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系统随机字母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分别输入共同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接受密码的手机号提交即可重置密码。
方法三:“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
方式三点击“进入”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系统随机字母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回答密保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5.左侧菜单栏“我的贷款”,可查询每笔贷款的近期应还额和年度还款测算。
三、没有开通支付宝怎么还贷款?
通过邮政储蓄、农信社还款流程(只针对2009年及2009年以前贷款未开通支付宝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建议不采用此方式,请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但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
1、查询需还本息。于每月15日前,学生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应还本息,并将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自己支持银联的银行卡。
2、每月20日前,持支持银联的银行卡赴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
3、每月20日,银联将还款资金扣划至国家开发银行。
4、下月1日后,向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四、如何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
将通过农信或邮储的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程序如下:
1、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2、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3、资助中心确认变更。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如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注意:每月10号前作变更的,当月10号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每月10号之后作变更的,只能从下月开始通过支付宝还款,当月要还款还需要通过邮储或农信社。已成功变更为支付宝还款方式后,学生就必须通过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自动扣划,资助中心不得从学生个人账户上将资金扣划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每年11月1日后,所查到的应还本息为当年应正常归还的贷款本息,请务必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合同指定支付宝账户,如未及时存入足额资金,则贷款逾期,次年每月20日前均可偿还,但需支付逾期本金罚息(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3、如需提前还款(提前归还一个合同的贷款),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和12月的1-15日内提出,11月不接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然后采取上述方式存入相应金额即可(如有需要请下载支付宝还款流程)。
4、支付宝账号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账号。(2010年后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系统随机生成8位字母数字组合分别作为支付宝登陆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以及绑定的新浪邮箱登陆密码三码统一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
5、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尽快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6、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还款方式及有关详细政策查询,可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http://zzpt.e2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