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2021级新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满足2021级普通全日制新生在校修读心仪的专业愿望,获得重新选择专业学习的机会,且保证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本次转专业工作方案适用对象是2021级普通全日制新生(不含专升本学生),拟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19 号)》(学生手册2021版P139)文件要求。不同招生类别、不同考试类别(历史物理方向或文理科)不能互转。坚持规范有序、公正公平、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法,学生个人申请与学院统一考核相结合完成本次转专业工作。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李晓目 童友枝
成员:杨元明 徐明霞 郭波 刘进军 赵海华 李兵 杨秀华 程万钊
职责:负责制定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学生转专业的咨询、报名、统计,审核转专业材料,组织转专业考核,做好相关档案整理,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通报转专业的学生信息,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材料汇编等。
三、实施办法
1、接受转入专业:
土木工程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和道路桥梁工程两个方向)、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
2、转专业的基本类型:
(1)在土木工程学院院内转专业。
(2)从其他学院转入土木工程学院。
(3)从土木工程学院转出到校内其他学院。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入土木工程学院
1、有《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19号)文件第三条所列情况。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高考采用传统模式的学生,必须是理科才能转入土木工程学院。
4、高考采用3+1+2模式的学生,“首选科目”没有选物理不能转入土木工程学院所有专业、再选科目没有选择化学的不能转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五、转专业名额分配与录取方式
1、名额分配:转入或转出学生名额按学校规定执行。
2、录取方式:土木工程学院组织转专业学生考核,择优录取。
六、工作程序
(一)转出学生
转出学生是指由土木工程转到其他学院的学生,相关工作程序及责任人如下:
1、向班主任、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专业咨询,了解相关专业背景及其要求;
2、到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天工楼302,杨秀华老师负责)报名,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
3、参加拟转入学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拟转入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
4、转专业考核合格的学生应将转入学院负责人签字后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复印件交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统计汇总(天工楼303,程万钊老师负责)。
(二)转入学生
转入学生是指由其他学院转到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相关工作程序及责任人如下:
1、学生持转出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公章)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到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天工楼302,杨秀华老师负责)登记报名;
2、参加土木工程学院组织的考核,并公示;
3、公示期满,由转入学院负责人在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递交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原件送到土木工程学院,复印件送到转出学院;
4、由土木工程学院将转入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天工楼303,程万钊老师负责)。
(三)土木工程学院院内转专业学生
1、向班主任、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专业咨询,了解相关专业背景及其要求;
2、到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天工楼302,杨秀华老师负责)报名,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
3、由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并将结果公示;
4、公示期满,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人在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递交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5、由土木工程学院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天工楼303,程万钊老师负责)。
七、工作日程安排:
1、工作方案公示:2021年11月17日开始公示,同时接受学生咨询;
2、转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学生到现所在学院报名,11月26日下午5:30报名截至(报名表见附表1;);
3、集中审核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4、2021年12月6日前报送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5、转入报名登记:学生持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于2021年12月10日前交到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天工楼302,杨秀华老师负责)并签字确认,过期不再接收。
6、转入资格审查:2021年12月10日至16日,我院对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7、考核时间: 暂定于2021年12月17日14:30。
8、转入考核内容:
详见附件2. 土木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面试考核方案
9、录取公示:2021年12月22日前在土木工程学院官网公示。;
10、公示无异议后,,把取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备案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学籍与注册管理中心)。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秀华老师、程万钊老师 0712-2345234
九、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12-2345281
邮箱:hgjwbgs@hbeu.edu.cn。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