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理赔(报销)须知
2018-01-29 21:16   审核人:   (浏览量:)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理赔(报销)须知

    一、各项理赔(报销)所需材料及理赔(报销)程序与领取理赔(报销)金额方式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社保)
  1、在学校所在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学生:学生住院前,持身份证、学生证到孝感市医保局行政服务大厅(行政服务大厅在东城区,学校北大门孝感高中站可乘19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下)办理临时社保卡(押金50元),出院时在医院窗口直接结算。临时社保卡用完后还给人社局退押金50元。
       2、在异地医院住院的学生:学生住院前,先报案,电话2833716,住院费用自己先结算。回到学校持身份证、学生证到孝感市人社局(东城区)办理临时社保卡(押金50元)。再持临时社保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明细、住院收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到孝感市医疗保险局(东城区)办理报销手续,临时社保卡用完后还给人社局退押金50元。
       3、在校医院门诊就医的学生:持学生证去学校医院就医,由医生核对学生信息后,根据学生病情开出处方,学生持处方到药房划价时按要求免收50%的医药费用。

   二、商业保险(学生平安保险)
   1、因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医疗保险需提供下列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凭据(原件);
  、申请人书面索赔申请(须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
  、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需加盖门诊部病情诊断证明专用章);病历;检查报告单;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住院费用一览表;住院病案;出院小结;转院者须提供转院证明;
  、被保险人的个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投保清单、赔款收据、赔偿确认书、意外事故需提供事故证明(学校内事故由学校出具即可,其它情况依具体情况而定)
  2、理赔程序及理赔金额领取方式
  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服务专人每月中旬、月底来各院办理理赔手续,理赔金额直接打入索赔人银行帐户。

    三、理赔范围及赔付额度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理赔范围仅限于疾病住院和校医院门诊;商业保险的理赔范围:疾病住院,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伤残及意外身故。
  2、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因疾病住院(或意外伤害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商业保险还可再赔付其剩余部分费用的65%(详见保险条款)。 

    四、服务电话
     1、孝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局报销科电话:0712—2702127、0712—2702128 

        2、商业保险电话
  2014级学生服务电话

        13733511733 董婧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 公司咨询电话0712—2853665

        2015、2016、2017级学生服务电话

        18972670092 刘经理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公司咨询电话07122877980

    说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理赔流程:1、报案,报案电话:95511

2、收集理赔所需资料(具体材料请详询相关保险经理)

 

关闭窗口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办公室电话:0712-2345234

邮政编码:432000

版权所有 ©2022 湖北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