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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2014年 “国庆节”放假的有关通知
2014-09-26 16:02   审核人:   (浏览量:)

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2014年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7日(周二)晚到教室进行点评;9月27日(周六)不上课,周六晚到教室进行点评;9月28日(周日)补10月2日(周四)的课程,原安排在9月28日(周日)的公选课等课程停上,28日晚老生班不点评,新生班上晚自习;10月11日(周六)补10月6日(周一)的课程,原安排在10月11日的公选课停上。为了让同学们过一个充实安全的“国庆”佳节,现将“国庆”节前后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前,学生必须亲自填写“假期去向登记表”,注明本人联系手机家长联系手机(并告知家长自己的假期去向),班主任核实签名后由班长上交院学工组;放假期间学生回家、外出必须请假,放假周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学生有重大事情需请假时经班主任签字后由院领导审批方可离校;9月30日(周二)院领导和学工组老师将下教室进行查课,对于未经请假离校的学生一律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一定处分,并取消学生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获奖资格;学生回家、外出须注意路途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上街外出时向当天值班教师请假,留下详细联系方式,原则上要求2人或2人以上结伴而行,并按时返校。

2放假期间禁止学生以各种方式外出旅游,同学之间未经批准严禁带同学回家串门,违者从重从严处理。各班班主任一定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要注意旅途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在校住宿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火灾预防,高度重视疾病预防,引导学生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严禁学生到各种水域场所游玩、戏水等。

3禁止学生参与传销和误入传销陷阱,禁止学生参与任何黄、赌、毒等活动,教育学生尤其是学生干部、党员、发展对象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的意识;禁止学生组织包车回家,一经发现追究班主任和班长的责任。

410月7日(周二)晚上分时间段各班班主任到班进行周日点评,清查到校学生人数,并于当晚21点前报院学工组,请班主任督促学生按时返校。

5欠学费的学生“国庆节”回家后要积极筹集学费,到校后及时缴纳学费。

6放假期间留校学生必须按时就寝;各班由班主任从假期留校学生中指定2名(男、女各一名)学生为联络人(各班上报假期去向登记表时同时上报本班联络人名单和联系电话),分别于每天下午16:00和晚上23时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及时上报值班教师。

7值班教师和班主任在假期要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值班教师值班时间以前日18:00至当日18:00为一个工作日,每日必须向院领导至少报告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反页附2014年“国庆节”院领导、教师值班安排表)

2014年“国庆节”院领导、教师值班安排一览表

(值班教师每天向学工部上报当日报表)

值班日期

院领导

值班教师

国庆节

10月1日

胡 波

13986470686

肖国超

13886388140

10月2日

胡 波

13986470686

肖国超

13886388140

10月3日

童友枝

13886368667

胡 坚

13545460687

10月4日

童友枝

13886368667

张 东

13797219225

10月5日

徐明霞

13971948803

张 东

13797219225

10月6日

徐明霞

13971948803

叶 婵

13871895818

10月7日

徐明霞

13971948803

叶 婵

13871895818

院学工办电话

0712-234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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