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 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湖北工程学院学生手册》、《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湖北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北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测评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的实施,是为了体现我院学生测评工作的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结果公正的要求。
二、本方案的宗旨,是鼓励学生在加强课程学习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特点做相应的发展,适应社会的要求。
三、本方案的作用,一是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二是认同学生在学习、工作、特长发展等方面的努力。
四、学生每年的测评成绩分两个部分,一是由学年度“德育成绩A,学业成绩B,体育成绩C”三部分构成的总成绩(0.25A+0.65B+0.1C);二是由“课程成绩及学分”构成的学业成绩(无任何加减分)。
五、在院测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首先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班委提交加分项目及相关凭证,其次由各班班主任、班委、团支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测评小组,全面负责加分初审等事宜,最后由院测评领导小组审核。
六、本次测评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测评小组,测评小组成员为10人左右;
七、院里成立测评领导小组,采取“一评二审一公示”即由班级测评小组对全班同学测评,先由班主任,班委,团支部对测评进行初审,再由院测评领导小组进行终审,最后向全院师生公示。
八、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城市建设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第二部分 实 施 细 则
一、学业成绩测评
学业成绩积分=(课程成绩*学分)之和/学分之和
每学年开设课程原则上都应计入学业成绩,公选课不计入成绩。
二、总成绩测评
总成绩= A德育成绩+ B学业成绩+ C体育成绩(全部含加减分项目)
A德育成绩[(基础分+加分+减分)*0.25]
第一项、基础分(100分)
1、政治行为(10分)
2、道德品质(10分)
3、遵纪守法(10分)
4、学习行为(10分)
5、体育锻炼(10分)
6、宿舍卫生与公共卫生(10分)
7、生活作风(10分)
8、集体观念(10分)
9、社会活动(10分)
10、文明创建(10分)
第二项、加分(以每年度测评参评时间内所获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为依据)
(一)获得荣誉加分
1、获省级先进个人包括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党员等每人每次加50分;
2、获省级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其成员每人每次加30分;
3、获市级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党员、市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等每人每次加20分;
4、获市级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其成员每人每次加10分;
5、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每人每次加10分;校级三好学生每人每次加10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加6分;
6、获校级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其成员每人每次加5分;
7、文明寝室成员每人每次加 2 分;文明寝室寝室长每人每次加 5分;优秀层长每人每次加5 分;优秀栋长每人每次加 5 分;此项加分不累计,取最高分计入;
8、获校级和院级其它项目可依据以上加分情况予以适当加分;
9、学校、院内各种形式的通报表扬(以文件、证书为准,过后不补)每人每次加2 分;
(二)社会活动加分
任职情况加分:(加分以任职一年为加分标准,未满一年者加分情况为:加分标准/12个月*任职月数为加分依据)
1、学校学生会正、副主席、宿管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宿管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经考核优秀加10分;良好加8分;合格加6分;
2、学校学生会、团总支、宿管会各部门干事;院学生会、团总支、宿管会各部门干事经考核优秀加8分;良好加6分;合格加4分;
3、各班班委和团支部成员经考核优秀加6分;良好加5分;合格加4分;
4、学生社团负责人、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经考核优秀加8分;良好加6分;合格加4分;
5、学生一人同时担任多项职务时只取最高加分;
6、学生干部考核占学生干部人数的比例为优秀20%;良好占50%;合格占30%;
7、各级学生干部提供的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团联、校寝管会等颁发的荣誉在德育中加分,3次封项(可参考通报表扬加分)。
参与活动获奖情况加分(加分以本年度测评参评时间内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一、科技文化节
1、科技文化节个人获一等奖每人每次加10分;二等奖每人每次加8分;三等奖每人每次加5分;优秀奖每人每次加3分;个人累计获得多个获项可重复加分;
2、科技文化节集体获一等奖其成员每人每次加10分;二等奖每人每次加8分;三等奖每人每次加5分;优秀奖每人每次加3分;累计获得多个获项可重复加分;
二、社团文化节
1、社团文化节个人获一等奖每人每次加10分;二等奖每人每次加8分;三等奖每人每次加 5 分;优秀奖每人每次加3分;个人累计获得多个获项可重复加分;
2、社团文化节集体获一等奖其成员每人每次加10分;二等奖每人每次加8分;三等奖每人每次加5分;优秀奖每人每次加3分;累计获得多个获项可重复加分;
三、学生科研(发表文章学生必须是第一作者且注明湖北工程学院;文章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正式刊物)
1、在SCI、EI上发表一篇文章加500分;
2、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科技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为依据)发表一篇文章加50分;
3、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一篇文章加15分;
4、在校报、广播台、学工通讯等校内媒体每发表一篇文章加3 分; 20分封顶;
5、在省级媒体上发表文章一篇加 10 分;在市级媒体发表一篇文章加6分;
6、学生科研立顶(同一科研项目加分取最高分)(个人加分额=加分/立项人数)
(1)校内学生科研立项
申报校内学生科研立项结题后,A类科研立项每项加10 分;B类科研立项每项加6分;
获校内科研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 8分;优秀奖加 5分;
(2)科研立项:省挑战杯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0分、40分、30分;
7、校内校外各种竞赛(以证书为依据)
校外竞赛项目:
(1)获省级一等奖加 20 分;二等奖加 10 分;三等奖加8 分;优秀奖加 5 分;
(2)获中南地区级一等奖加 5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0分;优秀奖加10分;
(3)获国家级一等奖加80分;二等奖加 50分;三等奖加30分;优秀奖加 20 分;
校内竞赛项目: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 8 分;三等奖加 5 分;优秀奖加 3 分;
院内竞赛项目:获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8、学生专业资格证书
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给予相应加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
学工部、团委、教务处及学校其它部门举行的各种类型的竞赛加分依此加分,不作为智育加分项目;
9、社会实践活动获奖
暑期社会实践成果个人获省级一等奖加15 分;二等奖加10 分;三等奖加 8 分;优秀奖加3 分;获校内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 6分;优秀奖加1分;
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获省级集体一等奖其成员每人每次加15分;二等奖每人每次加10分;三等奖每人每次加8分;优秀奖每人每次加3分;
校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小分队成员每人每次加6分;
第三项、减分
1、学生处分(以文件为依据)警告处分减 20分;严重警告处分减30分;记过处分减 40分;留校察看处分减 50 分;
2、受校内、院内通报批评每人每次减10分;
3、违章用电一次每人每次减 10分;两次每人每次减20 分;三次及以上每人每次减30 分;
4、晚归一次每人每次减5 分、不归一次每人每次减10分;二次每人每次减20 分;三次及以上每人每次减30 分;
5、学生干部例会迟到、旷到、早退每人每次减5 分;学生参加班、团活动迟到、旷到、早退每人每次减3 分;学生上课迟到、旷到、早退每人每节减 3分;
6、受院内通报批评(以通报批评处理结果为依据)及以上处分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违章用电2次(含2次)以上、晚归不归2次(含2次)以上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校外租房学生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7、学生通报批评、违纪处理以学工组记录为依据;
8、学生会、团总支干部例会迟到一次扣2分;旷到一次扣5分;以考勤记录作依据。
B学业成绩[(基础分+加分+减分)*0.65]
学业总成绩B=必修课积分+限选修课积分+任意选修课积分。
(成绩*学分)之和
其中:课程积分=————————————————*系数
学分之和
必修课系数0.5;限制选修课系数0.45;任意选修课系数0.05(每学年取一门最高分计入)。
二、加分
(一)英语:
(1)本科生一年级通过英语四级加 4分;二年级通过英语四级加3分;三年级通过英语四级加2分;四年级通过英语四级加1 分;本科生一年级通过英语六级加 6分;二年级通过英语六级加4分;三年级通过英语六级加3分;四年级通过英语六级加2分;
(2)专科生一年级通过英语三级加 3分;二年级通过英语三级加2 分;三年级通过英语三级加 1 分;专科生一年级通过英语四级加5 分;二年级通过英语四级加4 分;三年级通过英语四级加 2 分;专科生通过英语六级加 8分;
(二)计算机:
(1)本科生一年级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或省二级)加5分(或4分);二年级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或省二级)加4分(或 3分);三年级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或省二级)加3分(或2分);四年级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或省二级)加2分(或1分);本科生通过计算机国家三级加6分;
(2)专科生一年级通过计算机国家一级(或省一级)加4分(或3分);二年级通过计算机国家一级(或省一级)加3分(或2分);三年级通过计算机国家一级(或省一级)加2分(或1分);专科生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加5分;专科生通过计算机国家三级加8分;
(三)普通话: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加2 分(每名学生只加一次)
三、减分
(1)主修课和限选课不及格每门课程减4分;(补考后成绩一律以60分计入,不足60分按实际分数计入);任选课程不及格不减分;任选课程以每学年最高分课程(一门)计入综合测评成绩;
(2)英语、计算机本科生三、四年级没有通过国家四级和国家二级分别减2分;英语、计算机专科生三年级没有通过国家三级和国家一级减2 分;
C体育成绩[(基础分+加分)*0.1]
1、上、下两学期有体育成绩的取平均值作为体育基础分;
2、只有一学期有体育成绩的取一学期的体育成绩作为体育基础分;
3、两学期都没有体育成绩的体育基础分为零分;
4、体育成绩不及格者体育基础分取零分;
二、加分
1、参加校外运动会给予1—6名加分,分别加10、8、6、5、3、2分 ;集体奖项加分同前(计入个人综合测评取平均值)
2、参加校内运动会给予1—8名加分,分别加8、7、6、5、4、3、2、1分 ,集体奖项加分同前(计入个人综合测评取平均值)
3、破校内校外运动会破记录者在以上加分基础上*1.5;
4、校级其它体育项目比赛取前六名进行加分,分别加6、5、4、3、2、1分,集体奖项加分同前(计入个人综合测评取平均值)
5、校级体育赛事奖项可重复加分,但每人不超过5次;
6、凡参加校级运动会完成规定项目未获奖者每人加0.5分,获奖学生不重复加分;
7、院级体育活动比赛:第一名:每人每次加4分;第二名:每人每次加2分;第三名:每人每次加1分;(以书面报告参赛名单为依据)
附则:
1、对于获奖助学金的同学,在奖助学金未下发期间违纪一律取消奖助学金;
2、考试挂科的学生补考后成绩一律按照60分计算,并在智育中扣除相应积分。
3、第一次考试时有一门课程不及格(主修课、限制选修课)的同学只能获三等奖学金,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的同学不能获得任何奖学金;
4、献血证、驾照等不作为加分项目、也不作为任选课项目;
5、对于获得的福利性项目一律不得加分;如:勤工助学励志奖,党校优秀学员,奖学金证书,其它公益活动证书等;
6、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及协作者)本年度一切评优获奖资格;
7、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考勤的加减分可在班内制定规则进行适当加减分;
8、所有加分减分项目只限于2013年测评到2014年测评项目,2013年测评已加减分项目本次测评均不计入;
9、转专业学生由本班综合测评小组依各班情况进行测评,确保测评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本班学生无异议,确保班级状况稳定。单独编班班级建议以第二学期全部成绩为依据。
10、本方案解释权属城市建设学院测评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