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 |
岗位所需专业 |
专业方向 |
岗位要求 |
计划人数 |
学院负责人 |
教师 |
土木工程 |
结构工程 力学 |
博士研究生 |
1人 1人 |
姓名:童院长 电话:0712-2345636 邮箱:2601701985@qq.com |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符合我校认定的“双师双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历条件:
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学习、工作及任职经历;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教学、科研类获奖证书;
3、发表论文、著作目录。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同时提供3篇最能代表应聘人科研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
4、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和经费、本人所完成的内容;
5、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及本人完成部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全年的招聘工作到2017年11月结束);
(三)资格审查:由校内用人单位、人事处对报名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考核。获准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中所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应聘人员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试讲,并接受专家面试质询,现场答辩。全程录像。
五、录用手续办理
考核通过人员,经学校公示、体检、审批等程序,并上报湖北省人社厅审批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
六、待遇
1、安家费:20-25万元,特别优秀人才面议;
2、住房:提供周转用住房一套(3年周转期内免租金);
3、配偶安置:配偶有调入意向的,学校可安排工作,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若配偶不需要学校安排工作的,5年内享受500元/月交通补助;
4、博士若无高级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工资待遇,并享受600元/月的博士津贴;
5、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10万元。
6、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