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湖北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简章
2017-04-19 10:21   审核人:   (浏览量:)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

岗位所需专业

专业方向

岗位要求

计划人数

学院负责人

教师

土木工程

结构工程

 

力学

 

博士研究生

   1

1

姓名:童院长

电话:0712-2345636

邮箱:2601701985@qq.com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符合我校认定的“双师双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历条件:

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学习、工作及任职经历;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教学、科研类获奖证书;

3、发表论文、著作目录。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同时提供3篇最能代表应聘人科研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

4、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和经费、本人所完成的内容;

5、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及本人完成部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全年的招聘工作到2017年11月结束);

(三)资格审查:由校内用人单位、人事处对报名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考核。获准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中所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应聘人员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试讲,并接受专家面试质询,现场答辩。全程录像。

五、录用手续办理

考核通过人员,经学校公示、体检、审批等程序,并上报湖北省人社厅审批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

六、待遇

1、安家费:20-25万元,特别优秀人才面议;

2、住房:提供周转用住房一套(3年周转期内免租金);

3、配偶安置:配偶有调入意向的,学校可安排工作,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若配偶不需要学校安排工作的,5年内享受500元/月交通补助;

4、博士若无高级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工资待遇,并享受600元/月的博士津贴;

5、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10万元。

6、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问题。

 

关闭窗口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办公室电话:0712-2345234

邮政编码:432000

版权所有 ©2022 湖北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