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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第二届BIM技能竞赛
2023-05-31 14:37   审核人:   (浏览量:)

一、背景

在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我国建筑业正处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不断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了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展新兴技术,加快建筑行业数字化人才培养,将行业新技术、新需求与传统教学更好地融合,全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倡导学生在校期间了解专业知识,加深对专业技能和行业变化的理解,建立团队协作理念,提高协同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实施能力。营造学生学习专业知识、钻研专业技能、勤奋向上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熟练掌握基于BIM技术落地应用,拓展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通过搭建建筑工程BIM应用大赛平台,加快高校人才培养方式改革的步伐,培养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的新型人才。根据《湖北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第二届BIM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现举办BIM技能大赛。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竞赛宗旨

为更好地激励广大学生崇尚技能、勤学苦练、争创一流、求实奉献,加快培养和选拔一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我校在国、省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增强我校土木相关专业学生专业技能,让学生更好地掌握BIM技术应用的基本知识和动手操作水平,更进一步推动应用型教学。

三、组织架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承办单位:土木工程学院BIM协会

(二)竞赛执委会

成立BIM建模设计专业技能竞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执委会成员如下:

 任: 路亚妮 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万建华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副主任: 郭波 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刘伟静 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魏佩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秘书处: 罗卓老师(秘书长)

胡坚老师(副秘书长)

协调服务: 颜燕祥 土木工程系主任

胡淑芬 工程造价系主任

祝成成 环境工程系系主任

(三)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专家裁判组、赛务组、会务组、宣传报道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申诉受理组。

裁判组:

组长:罗卓

成员:胡坚、赵正、夏蕊芳、邹清李军

赛务组:

组长:刘远芷;

成员:杨佳伟、刘金铃

会务组:

组长:罗倩;

成员:毛昆源

宣传报道组:

土木工程学院BIM协会

设备及后勤保障组:

黄梦扬

申诉受理组:

刘欢、曹晋飞

四、竞赛内容

BIM大赛赛项要求参赛选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任务:大赛为软件实操考核,选手根据组委会提供的参赛项目图纸。完成BIM标准化模型搭建及出图。

要求参赛学生在规定时间2小时以内独立完成以下竞赛内容:

1.标准化模型搭建:

根据组委会提供的参赛项目图纸进行建模。

2.出图:

每层建筑平面图及三维图、整个模型三维图、立面图、侧面图、楼梯处剖面图。

五、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采取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全校各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时间

6月1日至63日。

(三)报名方式

登录“湖工土木”公众号进行报名。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刘远芷13972943745;院办公室0712-2345234。

六、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为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

各班级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大力宣传竞赛活动。

任课教师通过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竞赛活动。

(二)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竞赛环境和了解考核大纲相关内容与技能要求,由执委会结合竞赛实施进度组织各参赛学生在赛前熟悉场地设施设备及免费提供安全培训、比赛规则讲解。

时间:6月5号周下午14:30-15:00 地点:天工楼507机房。

(三)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竞赛由执委会组织命题专家按照技术文件命题。

1.报名。各参赛队员于202361-3日(如有调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进行报名。比赛方式为现场实训。

2.现场比赛。比赛时间:6月8日下午2:30-430

比赛地点: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机房507。

评审委员会依据现场比赛作品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出最终结果。

3.成绩公布

执委会对选手成绩进行复核,竞赛最终成绩于622-25日在土木工程学院官网及“湖工土木”、“青春湖工”等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二等奖2名,每人颁发证书及奖金;

三等奖3名,每人颁发证书及奖金;

优秀奖若干名,每人颁发证书。

八、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认为赛场展示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2.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评分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1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3.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4.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竞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九、其他

1.各参赛队参赛人员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本大赛指南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土木工程学院BIM协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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